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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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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蚁预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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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者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湘价费〔2008〕122号 |
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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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 扩建房屋 |
每平方米 |
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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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 |
每平方米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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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1、收取白蚁预防费后,白蚁预防机构必须进行白蚁预防施工,推广IPM新技术;
2、白蚁预防有效期15年,15年内被收费单位和个人的建设、装修项目发现白蚁,白蚁部门必须免费灭治;
3、改建、扩建房屋只按改建、扩建部分收取;
4、对存量房屋交易不得收取白蚁预防费;
5、对监狱布局调整的建设项目2010年12月31日前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