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以来安乡县电力部门对乡镇渔场用电一直按专变用户对待,抄表到变压器台区,收费到台区,变压器的铜铁损及变压器至用户的线损、表损全部由用户负担。这样,虽然电力部门没有违反价格政策,但由于各种损耗由用户负担,分摊计算下来,就造成渔民最终结算价格远远高于已执行“同网同价”的各行政村的价格,一般每千瓦时达到0.85元,高的1元以上。日前,安乡县发展改革物价局接到县人大代表的建议之后,该局局长潘宏祥非常重视,亲自率领相关股室人员,先后2次与县电力部门沟通、协商,研究解决办法。随后,又多次向县政府领导和县农村电网网改领导小组汇报,争取领导支持。经过协调,目前该县渔民用电电价偏高的问题已圆满解决。县“网改办”同意将乡镇渔场用电纳入全县农村电网网改计划,与各行政村同等对待。电力部门承诺并严格以下几条意见操作:(1)渔场完成网改并经验收合格后,其变压器移交电力部门托管,电力部门无条件接收,今后,变压器的更新、维修和日常保养由电力部门负责。(2)从网改验收合格之日起,电力部门抄表到用户,分户收费,执行城乡同网同价。变压器铜铁损和线损不再由用电户负担。(3)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有条件分表计量的,应分表计量,分别计价,确实不便于分表计量的,应与用户协商,合理确定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的比例。(4)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职工个人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据测算,安乡县发展改革物价局此举约可为全县各乡镇渔场减少电费支出近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