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司法局建立“十户调解员”制度,构筑维稳“堤坝”的“第一道防线”,从去年奥运申办以来,全县10000余名“十户调解员”活跃在“第一道防线”上,配合参与调处较大纠纷800余人次,2000多件小型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在10000余名“十户调解员”的努力下,全县民间纠纷由原来高峰期年平均6000余件下降到现在不足3000件。
“十户调解员”就是按照农户行政区域和居住位置,以10户为单位,挑选1名威信高、办事公道、热心调解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其职责是:向十户宣传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调节小型纠纷、及时反馈重大纠纷信息和帮教重点人员等。十户调解员 经群众推选后,由调委会颁发聘书并与之签订责任状。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检验,“十户调解员”制度有三大优势:一是十户调解员由民选产生,群众信得过,调处效果好;二是十户调解员一般都是老党员、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政策水平,乐意奉献余热,且责任感强;三是十户调解员生活在群众中,对十户之内的情况了如指掌,十户之内纠纷隐患可提前介入,一旦发生纠纷能调早调小,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