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许可对象: 拟申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的单位、法人或自然人。
申请材料:
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申请表;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开户银行出具的流动资金证明;5、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6、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
7、公司章程。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之与公示
收费依据:免费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
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许可对象: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许可条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
申报材料:
1、延长房屋拆迁暂停期限申请表;
2、申请延长暂停期限房屋及土地的相关资料。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之与公示
收费依据:拆迁安置补偿费总额的6‰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
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许可对象: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许可条件:
1、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2、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证明。
申请材料:
1、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书;
3、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证明;
4、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定的转让合同;
5、受让人与拆迁单位的委托拆迁协议;
6、银行给受让人出具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之与公示
收费依据:拆迁安置补偿费总额的6‰。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补偿安置许可
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许可对象: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申请材料:
1、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表;
2、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被拆迁房屋分户评估报告书;
4、被拆迁房屋的调查资料;
5、将被拆迁房屋补偿资金存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专用帐户的证明。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之与公示
收费依据:拆迁安置补偿费总额的6‰。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城区房屋安全鉴定
许可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许可对象: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或自然人
申请材料:
1、房屋鉴定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之与公示
收费依据:1、鉴定性行政收费每次80元,超过100㎡的加收0.15元/㎡。2、技术性服务性收费依据事项按难度收取。《湖南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
许可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⑵《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许可对象: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材料:
⑴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⑵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⑷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⑸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⑹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许可程序。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知与公示
收费依据:免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许可
许可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