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德网站群
 
首页 安乡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动态 网上办事 参政议政 便民服务 专题报道 市民论坛
 | English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正文
安乡县劳动局服务指南
2007-8-31 16:39:0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号[   ]

民办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许可对象:民办学校主办者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
 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申报材料:
 1、申请筹办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拟办民办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4)筹建方案。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筹设情况报告;
 (2)筹设批准文件;
 (3)按要求填写的《湖南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立核准表》;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培训机构的章程,
 (6)培训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书及复印件;
 (7)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 培训教材。
 3、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期限:3个月。


 企业职工退休许可


 
 许可对象:
 (1)正常退休。男职工(包括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革命工龄或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
 (2)特殊工种退休(经省厅批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累计必须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必须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3)病残退休。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
 许可依据:
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办(1999)10号,劳动保障部(1999)8号,省政府湘政发(1997)43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湘劳社(1999)89号。
 许可程序:申报――次月办理
 申报材料:
个人档案(档案已托管的除外)、养老保险手册、有效身份证件、二寸免冠彩照3张、一寸免冠彩照1张;
 承诺时间:即办
 收费标准:湘价费字(2001)328号, 1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

1、申报对象:具有取得职业指导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2、申报依据:《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3、办理程序:(1)递交申请;(2)按《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十六条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4)审核证明材料;(5)颁发《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
4、办证应提供的材料:(1)有明确的机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2)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和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3)具有取得职业指导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办理承诺的时间:2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6、收费标准及政策:不收费。


 

相关新闻:
 
安乡概况
 
·
县情简介  
·
风景名胜  
·
古今名人  
·
古文诗词  
·
史志资料  
·
安乡党史  
·
安乡特产  
·
图片安乡  
政务公开
 
·
党政机构  
·
政府文库  
·
人事任免  
·
财政收支  
·
统计公报  
·
经济发展  
·
重要论谈  
·
信息公开  
·
阳光工程  
·
交通违章曝光  
·
城市建设  
·
社会保障  
·
应急管理  
·
招商项目  
·
招商政策  
·
快速服务通道  
·
机构职能  
新闻动态
 
·
安乡要闻  
·
部门动态  
·
视频新闻  
·
通报通告  
·
国内国际  
·
视频聚焦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百件实事网上  
·
网站导航  
参政议政
 
·
县长信箱  
·
县长热线  
·
网上调查  
·
民意征集  
·
在线访谈  
·
违法犯罪举报  
·
投诉举报  
·
网上咨询  
便民服务
 
·
便民查询  
·
便民告示  
·
人才招聘  
·
信息参考  
·
物价信息  
·
便民问答  
·
城市生活  
·
电子地图  
专题报道
 
市民论坛
 
 
 
 
关于本站 | 关于我们 | 资源共享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 www.anxi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安乡县人民政府 承办:安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4327024 电子邮件:webmaster@anxiang.net
备案序号: 湘ICP备05008674号 制作:安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推荐您将显示器调整为1024*768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