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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农税局服务指南
2007-8-31 16:49:43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号[   ]

 ①地价,按评估价来确定。
 ②拆迁户的过渡补助费,按协议确定或按每平方米3元/月测定。
 ③生产、经营人员的停业补助费,按协议确定或按《常德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测定。
 ④拆迁补偿成本,按协议确定或按《常德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测定。
 b、土地转让人:如果土地转让人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则转让人应补缴出让金契税,其计税价格按土地评估价并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20日内持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有关发票单据到契税征收机关缴纳全部的契税。
 十七、分期支付成交价款应如何计征契税?
 分期支付土地、房屋成交价款,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支付金额一次性交纳契税。因为:①权属转移行为在合同生效的同时已经发生,与付款方式无关。②契税以转移行为为征收对象,发生一次权属转移即应征收一次契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无论付款行为多少期次,都是一次权属转移,故应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征收契税。
 十八、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房应如何计征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9]613号文规定,购房人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当其与售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购房人与原产权人之间的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契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购房人应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30日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全部的契税。
 十九、赠与与继承有何区别,对赠与应如何计征契税?
 土地、房屋赠与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人将其土地、房屋权属无偿转给受赠者的行为。法律要求土地、房屋赠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契约),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土地、房屋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接受死者遗留下来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土地、房屋继续的取得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有效的遗嘱指定。继承人只能是公民,法人和组织只能是受赠人,不能作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土地、房屋权属赠与应对受赠人按评估价格征收契税。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受赠征收契税。非继承人承受遗赠土地、房屋权属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继承则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故不征收契税。
 二十、土地转移与房屋转移有联带关系如何计征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土地使用权会随之同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移时,土地上附属的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转移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同时发生,均为契税的征收对象。
 二十一、契税纳税人同征收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同征收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征收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向其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对征收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对征收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征收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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