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万元,增长3.4%;林业 支出4 3万元,增长7.5%;水利和气象支出160万元,增长2.9%; 工交等部门事业费39万元,增长21.9%;流通部门事业费132万元,增长1 23.7%;城市维护费350万元,增长16.7%;就业和再 就业经费50万元,与上年持平;文体广播事业费463万元,增长 5.2%;教育支出6568万元,增长6.5%;医疗卫生支出1098万元,比上年增长6.1%;科学支出14万元,增长16.7%;其他部门事业费 188万元,增长5.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376万元,增长18.3%; 特大自然灾害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防支出30万元,增长 50%;行政管理费2568万元,增长15.3%;公检法司支出940万元,增长6.3%;社会保障支出721万元,增长56.7%;财源建设300万元,增长50%;体制分成816万元,增长16.6%;专项支出195万元,与上年持平;乡镇补助支出400万元;其他支出700万元,增长288.9%;预备费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努力做好2004年财政工作
200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增三保两求一提高”的总体目标,坚持“兴工强县,民营富民,加速提质,超常发展”的战略思路,紧贴安乡实际开展财政工作,增强财政实力,发挥财政职能,提高发展水平。
(一)强化征管措施,确保收入目标。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坚持依率计征,依法征管,实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夯实税收基础工作,对税源进行调查研究,找准收入的增长点,充分挖掘增收潜力。打好收入征管的基础。三是突出征管重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征管力度,加大对第三产业、个体私营业和高收入人群纳税的征管力度,组织开展对建筑业、娱乐服务行业、房产交易、门面出租、房屋装修行业,改制企业和集贸市场的税收专项清理活动,防止零、散税收流失,堵塞有税不收的漏洞,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四是抓好非税收入的征管,尤其要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缴,使之成为新的增长点。
(二)强化公共财政职能,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公共财政的支出方向,优化支出结构,科学配置财政资金,进一步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一是把财政负担人员工资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摆在财政工作的首要位置,确保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按上级财政的统一要求,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确保公、检、法和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抗灾救灾、扶贫和国债资金等重点支出的及时拨付。四是努力保障科技、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支出需要。
(三)加强支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大财政监督的力度。会同纪检、监察、税务、审计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国债资金使用、农业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收益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加大县直单位的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安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二十条),并将县直单位的财务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大内部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指标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纪律,建立起用制度管钱,按规矩办事的内控机制,依法理财、规范理财。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的试点。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为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学习、借鉴外地改革的经验,编制完整、合理、规范的部门预算。二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落实中央今年出台的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的政策,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三是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户,预算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帐户管理,规范支出拨付的程序。四是加大政府采购的力度,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增强采购活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