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11月选举产生。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努力构建和谐安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抓住我县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行使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10次听取了关于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了我县强化财税管理,细化财政预算,规范预算执行等一系列办法和意见,通过实践,收到明显效果。常委会还决定扩大对全县各部门的财经审计监督。截止2007年,财政审计监督已拓展到县直16个单位和20个乡镇。2003年,常委会将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列入了常委会会议议题。2005年,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府关于申请工业园建设贷款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对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跟踪监督的决定》,每年将其列入了常委会的重要审议议题。
抓住我县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行使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残疾人保障、殡葬改革与管理等议题进行了专题审议,共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报告103次,作出决议决定25项,交办审议意见书12件。2006年,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建设生态文化公园的决定》。并就县义阳路编制详细规划的问题等,向县政府交办了审议意见书,县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完成了详规初审。
抓住我县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使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就防治非典、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关注弱势群体、加强通村公路建设等问题,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汇报,进行了重点审议决定,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勤奋工作,使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二)、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常委会共对水法、防洪法、农业法、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等3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保证了这些法律的有效实施。2004年,常委会组织6个执法检查组,对12个部门单位、20个乡镇、38个村进行了贯彻《农业法》的执法检查,向县政府交办了8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我县农村工作。2007年,常委会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还启动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不断实施司法监督。2004年,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高办案质量,减少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案件的工作报告。随后,常委会制定了《个案监督暂行办法》,并依据办法对相关个案实施监督。2006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的决议》。常委会还对司法队伍自身建设等工作开展了调查和视察,有力地保证了司法监督。
加强人大信访督办。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和主任信访接待日制度,开通“人大信访热线电话”,共接待或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467人次,交办督办信访件943件。2003年,县人大信访室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棉花种籽质量问题,立刻引起了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在常委会的监督下,有关部门通过及时调处,促使亚华种业向我县棉农赔偿近400万元,保证了当年棉花种植面积,维护了棉农的切身利益。
认真督办“三行”活动。常委会把督促政府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和农民健康行活动,作为改善民生重要措施来抓。环保世纪行坚持一年围绕一个主题,突出水污染和大气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坚持对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日常检测的监督检查;农民健康行坚持采取“一查三评”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