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德网站群
 
首页 安乡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动态 网上办事 参政议政 便民服务 专题报道 市民论坛
 | English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库 > 安政办发 > 正文
关于印发《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11-19 14:47:22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号[   ]

安政办发〔2008〕12号


安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发改农经〔2007〕1752号、卫疾控发〔2008〕3号、湘财建〔2008〕19号、湘发改农〔2007〕523号、常发〔2006〕10号、常政办发〔2008〕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即日供水量在20吨以上,或单个供水区内饮用自来水人口200人以上的工程,以下简称农饮安全工程)。
  第三条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政府负总责,工程项目分为国家计划项目和市级计划项目,投资分别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或市、县两级)和受益群众负担,不足部分也可吸纳民间资本。
  第四条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简称农饮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农饮安全办)负责部署、领导、协调、调度全县的农饮安全工程建设,主持每年的农饮安全工程初步验收。
  五条 县水利局为农饮安全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也是农饮安全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商县卫生局组织工程建设的规划、可研、初设及技施设计等前期工作;商县发改局搞好工程上报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并作为政府出资人代管国有资产,对这类工程定权发证。
  第六条 县发改局搞好年度计划审核,负责协调计划上报,监督对工程实施,确定水厂经营水价,参与工程的初步验收。
  第七条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农饮安全工程中的水质检测,对已投入运行的农饮安全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监测,负责对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认定,负责提供地方病(如血吸虫病等)的范围和人口,参与工程初步验收。
  第八条 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做好资金调度与拨付,监管资金的使用,参与工程初步验收。
  第九条 其它部门按照农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工程申报及建设条件

  第十条 工程申报条件及程序:
  1、拟申报的项目区内人口不少于5000人(两个及其以上村庄),且必须有一半及以上的人口进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实施规划报告》(即国家计划),或者筹集到了相当于国家计划中中央、省两级应投入的资金;
  2、当地农民改水积极性高,农户花名册按要求造好。群众自筹配套资金按不低于总投资的15%的标准收齐并缴存改水专户(可按300元/户的标准收取入户费的方式筹集),工程建设时,用于支付入户工程费用和由乡村负责的其他费用(征地、“三通一平”及青苗补偿费用等);
  3、要求申报农饮安全工程项目的村先报所属的乡镇,再由乡镇向县水利局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需承诺负责垫付征地、“三通一平”及青苗补偿等所需费用(在所收入户费用中列支),并承诺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环境协调工作;
  4、乡镇村必须按县水利局要求收集与设计相关的基础资料。
  上述条件具备后,由乡镇于每年的5月份之前,以文件形式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商县发改局开始做工程规划,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水利局和县发改局于每年的7月份之前分别报市水利局和市发改委。计划一经省、市批复,乡镇、村必须按县农饮安全办建设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实施条件:
  1、工程建设计划已下达;
  2、项目乡镇村已办好厂部建设征地手续,“三通一平”和青苗品补已完成;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相关新闻:
 
安乡概况
 
·
县情简介  
·
风景名胜  
·
古今名人  
·
古文诗词  
·
史志资料  
·
安乡党史  
·
安乡特产  
·
图片安乡  
政务公开
 
·
党政机构  
·
政府文库  
·
人事任免  
·
财政收支  
·
统计公报  
·
经济发展  
·
重要论谈  
·
信息公开  
·
阳光工程  
·
城市建设  
·
社会保障  
·
应急管理  
·
招商项目  
·
招商政策  
·
快速服务通道  
·
机构职能  
新闻动态
 
·
安乡要闻  
·
部门动态  
·
视频新闻  
·
通报通告  
·
国内国际  
·
视频聚焦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百件实事网上  
·
网站导航  
参政议政
 
·
县长信箱  
·
县长热线  
·
网上调查  
·
民意征集  
·
在线访谈  
·
违法犯罪举报  
·
投诉举报  
·
网上咨询  
便民服务
 
·
便民信息  
·
便民告示  
·
人才招聘  
·
信息参考  
·
物价信息  
·
交通曝光  
·
城市生活  
·
便民查询  
·
电子地图  
专题报道
 
市民论坛
 
专题新闻
 
 
 
 
关于本站 | 关于我们 | 资源共享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 www.anxi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安乡县人民政府 承办:安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4327024 电子邮件:axxianzhang@163.com
备案序号: 湘ICP备05008674号 制作:安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推荐您将显示器调整为1024*768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