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发〔2008〕8号
安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安乡县职业教育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整合全县职业教育资源,大力提升我县职业教育能力,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常政发〔2007〕6号)和中共安乡县委、安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安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安乡县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县职教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职教中心的性质和职责
县职教中心是全县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协调机构,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联席会议等形式统筹全县各类职教资源,制定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和办学机构的相关工作。
二、县职教中心的管理体制和办学组成机构
管理机构:成立县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分管教育、劳动、农业的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局和县职业中专等单位的“一把手”任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职业中专校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办学组成机构:安乡县职业中专、创维电脑学校、县域范围内经正式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乡镇农校等是县职教中心办学组成机构,县职业中专是牵头单位和办学主体。
三、县职教中心的工作目标
总的目标是:优化职教发展环境,统筹全县职教资源,培养新型农民和实用技术人才,提升职教办学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具体目标是:坚持政府主导,实施六个统筹。
一是统筹规划布局。在2008年制定的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整合职教资源,调整高中布局,加大职教发展力度,提高职教招生比例。
二是统筹专业设置和教学指导。调控职教专业设置,避免重复浪费,重点发展一批教学基础好、生源来源好、就业能力强的职业培训特色专业。
三是统筹培训项目管理。根据各个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以项目定培训机构,对培训内容、方式、效果进行验收,实行培训机构包干负责制。
四是统筹实习实训。对各类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按培训内容安排到不同的培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
五是统筹招生协调。实行招生工作“统一招生宣传、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标准”的政策,合理控制学校办学规模,禁止无序招生。
六是统筹就业指导。在县职业中专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县职教就业指导中心,加强对县内职校及培训机构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四、县职教中心的成员单位和职能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主持联席会议,协调中心各项工作。
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招生、教学、培训、升学、就业等业务的管理、督导和评估。
县发展改革物价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教学、培训经费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审批。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技能的鉴定、组织劳务输出、岗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项目规划、实施,并在各行各业逐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
县人事局:负责指导基地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
县财政局:负责经费预算,保证各项培训经费和基地建设的专项投入。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技术业务指导,争取农民工培训经费项目,监督、管理阳光工程的实施。
县移民局:争取职教扶贫资金、落实扶贫项目。
县安监局: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培训和管理,督促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
县科技局:负责科学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督促科学技术生产知识的普及。
县工业局:争取项目经费,督促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和落实。